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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广东生源地助学贷款预申请5.30截止! [打印本页]

作者: meili    时间: 2018-7-19 18:13
标题: 广东生源地助学贷款预申请5.30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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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已近,为免除家庭经济困难学子的后顾之忧,教育部近日公布的《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致高中毕业生的一封信》,无疑是一剂“强心针”。

虽然广东为全国经济发达省份,但珠三角地区和粤东西北地区的整体差距还是非常明显的,就算在较发达地区,也仍然有家庭的日子过得紧绷绷的。

对于本不宽裕的家庭来说,如果半年后增加一名大学生,那么往后几年的大学学费和生活费,是摆在面前急切又无法回避的难题。

今天,广东高考在线除将教育部致高中生的一封信登出,还重点介绍我省高校针对专/本科生的各项资助政策,以及省内各市教育局、各高校资助部门的联系方式,希望同学们放下顾虑,全心备考!

此外,广东省2018年生源地助学贷款预申请正在进行(5月30日截止),将来有可能需要申请的应届高中毕业生,请向中学咨询和提交申请材料。

●以下内容依次为1.致高中生的一封信
2.广东高校对本/专科生的助学政策简介
3.广东各市教育局和各高校资助部门联系电话
4.广东2018年生源地助学贷款预申请5月30日截止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致高中毕业生的一封信
亲爱的同学:

你好!  
见字如面,纸短情长。信的内容不多但会给你带来一些重要的讯息。希望你能抽出5分钟时间读一读,并将信的内容转发给你的父母和亲友。

十二年苦读磨一剑,春华秋实。仗剑走天涯的少年豪气,可能让你对即将来临的高考无所畏惧,但早已懂事的你,也许会担心上大学会给父母增添支付学费和生活费的负担。这封信想给懂事的你再划一划“重点”,理一理“解题思路”。
  
当前,国家已建立起完善的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形成了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补偿贷款代偿以及校内各种奖助补等在内的十多项资助制度,决不会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具体“解题思路”概括起来就是一句话:入学前、入学时、入学后“三不愁”。
  
入学前不用愁,贷款办在家门口。拿到大学录取通知书后,你可以向当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解决大学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在校期间的助学贷款利息都由国家负担。

此外,中西部地区省份(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还可以申请新生入学资助,解决路费和入校后的短期生活费问题。
  
入学时不用愁,“绿色通道”解烦忧。当你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时,你会看到随录取通知书寄送的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和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你若需要帮助,可以根据要求如实填写调查表,到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村(居)委会、原就读高中任何一单位核实盖章。如果你没来得及办理助学贷款,或没筹够上学费用,报到时可凭此表通过学校的“绿色通道”直接报到入学,缓交学费和住宿费。
  
入学后不用愁,各类奖助全都有。在你入学后,学校资助部门将开展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并依此确定资助措施。如,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解决临时性困难,以临时困难补助等为主;如果你想提高综合能力,并贴补生活支出,可以申请勤工助学。如果你学业优异、表现突出,还可以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校内设立的各类奖学金。

如果你有什么疑问,可以向当地县级教育部门或你的高中老师咨询,也可以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网站上查询各项资助政策,还可以搜索“中国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查询你关注的信息。
  
时针分针竞相追逐,见证着你对未来的执着!试卷上的问题需要你认真回答,冷静应对。试卷外的问题,我们已帮你理出“解题思路”,请你放下所有担忧,轻装上阵,尽管发挥才华,我们为你保驾护航!我们还想善意地提醒你:新生入学期间,电信诈骗猖獗,不良校园贷、套路贷陷阱也不少,请你一定要明白“天上不会掉馅饼”,切实提高防范意识,不要轻易泄露个人信息,不要上骗子的当。有困难,找教育部门、找资助中心、找学校;拿不准,问老师、问同学、问家长。
  
苔花如米小,也学牡丹开。希望你无惧风雨,勇于奋斗,沐浴新时代的阳光,开启人生出彩的新征程!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5月16日




广东省高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2017年4月)

我省在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社会资助和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的“绿色通道”制度等有机结合的资助政策体系。此外结合我省省情,制定了符合我省特色的专项资助政策。

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在开学报到的当天,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 报到。入校后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

一、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


(一)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
奖励对象是特别优秀的二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二)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对象是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生, 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三)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是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生,人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 3000元。高校可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分档资助。

二、国家助学贷款


包括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助学贷款。贷款对象是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生。贷款金额原则上本专科生每生每学年最高申请金额不超过8000元。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

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贷款学生毕业后的前三年内只需还利息不需还本金,自毕业第四年起开始偿还本金和利息。

我省已开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向学生户籍所在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和校园地助学贷款(向学生就读高校申请),学生可自行选择办理。

三、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


资助对象为我省当年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标准按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学费标准,最高不超过6000元。考入省内高校的新生开学时向学校申请,考入省外的新生向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申请。

四、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

资助对象是户籍在我省少数民族聚居区,且小学和初中均在少数民族聚居区中小学就读,2013年以后通过普通高考,考上全日制高校(含省外高校)的少数民族本专科大学生。

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000元,资助周期为本专科就读期间。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大学生向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民族工作部门提出申请。

五、南粤扶残助学工程


资助对象是我省户籍当年考入普通高校的全日制残疾人大学生。资助标准为专科生每人一次性资助10000元,本科生每人一次性资助15000元。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大学生向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残联提出申请。

六、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一)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退役复学后学费减免政策

补助对象是应征入伍服兵役的高校在校生、毕业生及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国家对应征入伍服兵役的高校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对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含校园地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行代偿,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实行学费减免。(广 东 高 考 在 线 微 信 平 台)

补助标准为本专科生每人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8000元的,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

(二)国家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


资助对象是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高等专科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补助标准为每人8000元,资助周期力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一个学制期。
   
(三)广东省退役士兵就读高职院校资助政策


资助对象是复学或通过技能考试考入我省髙等职业院校的、 生源地为广东欠发达地区的退役士兵。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7000元。

(四)“三支一扶”助学贷款代偿


毕业后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继续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基层工作满1年,可申请代偿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

七、学校资助措施


(一)“绿色通道”


全日制普通高校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确实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二)勤工助学


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最低小时工资不低于12元(各高校按所在地标准)。

(三)学费减免


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特别是其中的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实行减免学费政策。具体办法由学校制订。

(四)其他资助政策


高校利用从事业收入提取的资助资金、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资金等,设立奖学金、助学金,用于奖励和资助本校学生。

各地各学校也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本地本校的学生资助政策,具体内容可向当地教育部门和学校咨询。




我省各地市教育局和高校资助工作管理部门及联系人信息表
(如有更新,以新公布为准)
广东省地市教育局和高校资助工作管理部门及联系人信息表
单位部门联系电话
广州市教育局高等教育处020-22083705
珠海市教育局职教科0756-2121023
汕头市教育局职业与成人教育科0754-88860171
佛山市教育局职业与成人教育科0757-83205083
顺德区教育局财务基建科0757-22830235
韶关市教育局教仪助学办0751-6919671
河源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0762-3386961
梅州市教育局高中与中职教育科0753-2180892
惠州市教育局民办教育科0752-2671910
汕尾市教育局计财科0660-3390683
东莞市教育局教育基金会0769-23126101
中山市教育局高成职科0760-89989382
江门市教育局计财科0750-3503925
阳江市教育局计财科0662-3333823
湛江市教育局学生助学管理中心0759-3364475
茂名市教育局计财科0668-2270721
肇庆市教育局勤工办0758-2821904
清远市教育局基财科0763-3360756
潮州市教育局计财科0768-2801720
揭阳市教育局计财科0663-8728006
云浮市教育局招生办0766-8830608
深圳市教育局高校学生资助部0755-82386753
中山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20-39332202
华南理工大学学生资助办公室020-87110693
暨南大学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020-85220044
华南农业大学学生工作处助学管理中心020-85280083
南方医科大学学生处020-61648426
广州中医药大学学生工作部020-39358451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020-85210042
广东工业大学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20-39322619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生工作部(处)020-39328009
汕头大学学生处0754-86502249
汕头大学医学院学生工作部(处)0754-88900541
广东财经大学学生处助学管理中心020-84096418
广东医科大学学生工作部(学生处)0769-22896121
广东海洋大学学生处助学信贷科0759-2383293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学生工作部(处)020-89003788
广东药科大学学生工作部(处)020-39352066
星海音乐学院学生工作处020-39363319
广州美术学院学生处020-39362003
广州体育学院学生工作处020-38024587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学生工作处助学科020-38256670
岭南师范学院学生处0759-3183005
韩山师范学院学生工作部0768-2318663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668-2981199
广东金融学院学生工作处020-87021345
广东警官学院学生处020-36244492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学生工作部(处)020-34113255
广州航海学院学工处020-32083036
广州大学学生处020-39366256
广州医科大学学生处020-37103485
深圳大学学生部0755-26534014
南方科技大学学生工作部0755-88010516
韶关学院学生处(学生助学工作管理中心)0751-8120108
嘉应学院学生工作处0753-2186929
惠州学院学生处0752-2527711
东莞理工学院学生处0769-22861340
五邑大学学生处0750-3296275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勤工助学办公室0757-82776136
肇庆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758-2752882
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20-86122082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0757-88576223
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20-38457383
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助学中心)020-36552318
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020-87745757
广东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0757-88269852
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020-36409178
广东理工职业学院助学工作科0760-89911531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学生工作部(处)0756-7796298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020-37231762
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部020-37395073
广东科贸职业学院学生工作处020-22014591
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部020-87993223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生处020-87080887
广东行政职业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20-86866021
广东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020-61034012
广东文艺职业学院学生工作处020-84878682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学生工作处020-28854890
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020-34880508
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资助管理科0751-6502093
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020-85230599
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020-83969100-8970
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学工部0757-81773312
广东青年职业学院学生工作部020-37437355
广东舞蹈戏剧职业学院学生工作处(招生就业处)0757-85583511
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学生工作部020-87030965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20-34832651
广州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020-38325109
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学生工作处020-37937633
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020-36004512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学生工作处020-36586434
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学生工作处020-84567683
广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科020-36081207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0755-26019287
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助学办公室0755-89226326
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0756-7253399
汕头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754-83582561
河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0762-3800028
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0752-2366788
惠州城市职业学院学生处0752-5708639
汕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0660-3398393
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0760-88291189
中山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0760-88223727
江门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0750-3725037
佛山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0757-87263119
阳江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勤工助学管理科0662-3351519
茂名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0668-2920085
广东茂名健康职业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668-2902527
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学生科0668-6618882
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助学管理中心0758-2857067
清远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0763-3936189
揭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0663-8859922
罗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0766-3782730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部0757-22329907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0769-23306328
湛江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学生科(就业指导中心)0759-7600813
广东培正学院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020-86710509
广东白云学院学生处服务科020-36093489
广东科技学院学生处勤工助学管理中心0769-86211950
广州商学院学生工作处020-82878480
广东东软学院学生工作部0757-86684654
广州工商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20-86928305
广东理工学院学生处助贷科0758-8387223
民办南华工商学院学生工作处020-82556302
私立华联学院学生处020-82373641
潮汕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助学工作管理中心0663-2291136
广东新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0755-36881359
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020-22305697
广东亚视演艺职业学院学生处0769-87728928转3353
广州康大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020-82879391
珠海艺术职业学院学生处0756-3982306
广州涉外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学工处助学中心020-36783186
广州南洋理工职业学院助学贷款管理中心020-37987270
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020-87418112
惠州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752-3619432
广东工商职业学院学生处0758-6179322
广州华南商贸职业学院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20-87024676-8018
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处020-82910831
广州现代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020-22325339
广州珠江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020-82729980
广州松田职业学院学生处020-82857722
广东文理职业学院奖助学管理中心0759-6636047
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学生处助学中心020-87985189
广东南方职业学院学生处0750-3073066
广州华商职业学院学生处020-82668082
广州华夏职业学院学生处020-87860490
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处0769-83076836
广州东华职业学院学生处020-87475139826
广东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学生工作处0758-3603331
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学生事务部0763-3918205
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学生事务处0756-3620232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学生事务处0755-84273301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756-6126792
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学生工作(部)处0760-88330095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756-3622667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学生处助贷管理科0756-7626375
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20-82901320
广州大学松田学院学生处020-82857899
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学生处0769-23382684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学生资助中心0769-82676841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学生工作部020-61787100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学生工作处020-36903233
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学生处020-87982606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学生处020-22245763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学生处020-82661156
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0759-3151738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学生处020-87478447
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学生处020-87818106


广东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2018年实行预申请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高三生来说,申请助学贷款是将来读大学的一个重要选择。目前,申请助学贷款主要有校园地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两种。(了解更多跟贷款有关政策和信息,请在广东高考在线公众号发送“贷款”)

根据2018年3月底公布的《广东省教育厅 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关于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的通知》,为了进一步简化办理贷款流程,方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我省2018年开始启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中预申请工作。


预申请条件:1.生源为广东省。2.高中期间任一学年获得过国家助学金,或经普通高中学校认定具备贷款资格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3.高三应届毕业生。

预申请时间:4月1日至5月30日
预申请作用:通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中预申请的学生,在正式申请贷款时提交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上无需盖章,可直接进入贷款申办环节,减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来回跑”的压力。
编辑整理|广东高考圈(sinagdgk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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