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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邮电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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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10 05:35:2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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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1.重庆邮电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及专职辅导员简章
2.重庆邮电大学2020年博士后招聘简章


学校简介
重庆邮电大学是国家布点设立并重点建设的几所邮电高校之一,是工业和信息化部与重庆市共建的一所特色鲜明、开放式、高水平的教学研究型大学。学校有16个学院,4个研究院,在校学生2.5万余人,其中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3600余人;拥有3个重庆市"双一流"学科、14个重庆市重点学科,4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在10个学科领域招收培养专业型硕士,拥有56个本科专业,其中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8个重庆市特色专业,涵盖工、理、经、管、文、艺、法、教等学科门类。学校现有教职员工18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700余人。学校有国家级和省部级科技创新平台50余个;学校先后荣获全国科学大会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中国高校十大科技进展等殊荣;学校承担了包括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在内的国家级项目和部级科研项目,并先后获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主要科技工作指标进入全国高校百强之列。为大力推进人才强校战略,建设一支品德高尚、素质优良、业务精湛、结构合理的高水平人才队伍,把我校建设成为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提供强有力的人力支撑,热忱欢迎信息与通信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生物医学工程、数学、物理、管理科学与工程、传播学、艺术学、中/外国语言文学、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教育学、心理学、体育教育训练学等相关学科专业领域的海内外优秀人才加盟我校,共创事业和人生辉煌。
重庆邮电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及专职辅导员简章
重庆邮电大学是国家布点设立并重点建设的几所邮电高校之一,是工业和信息化部与重庆市共建的一所特色鲜明、开放式、高水平的教学研究型大学。
为大力推进人才强校战略,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现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具有博士学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112名工作人员。其中:博士研究生学历层次教师104人、博士研究生学历层次专职辅导员8名。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人员面向国内外,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见岗位计划表);
5、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但未有效履约或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医学毕业生;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学校工作、但未有效履约或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师范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从本招聘简章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30日前
(二)报名方式
请应聘教师岗位的人员下载附件二并按要求认真填写《重庆邮电大学引进人才审批表》、应聘专职辅导员的人员下载附件三并按要求认真填写《重庆邮电大学引进专职辅导员审批表》,填写完毕后将其电子文档发送至学校招聘邮箱:jszp@cqupt.edu.cn。电子邮件主题请以"应聘:应聘岗位名称+姓名+最高学历学位名称"命名。
应聘人员的教育经历和非教育经历,必须按要求如实填报,所有时间段应连续(如果有间断,间断时间总计不得超过3个月),经历应完整。
凡是不按规定完善报名手续并提交材料的,按照无效报名处理。
(三)资格审查
个人应聘材料经过学校和应聘岗位所在二级用人单位联合初审通过后,再通过邮件或电话等方式通知安排面试等相关考核。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五、考核
1、现场考核
(1)由应聘岗位所在二级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专业教师、学校人事考核专家库成员等组成考核小组,负责进行专业考核工作;分值100分。考核方式采取面试、说课与试讲、答辩、案例分析等形式。
(2)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考核成绩
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2、现场考核时提交有关纸质材料,包括:
(1)应聘教师岗的人员:《重庆邮电大学引进人才审批表》;应聘专职辅导员岗的人员:《重庆邮电大学引进专职辅导员审批表》
(2)有关旁证材料,包括:
①身份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最高学历及学位证书(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聘书等;
②各种荣誉证书或教学、科研等获奖证书;
③在本学科重要期刊公开发表的或被SCI、EI、SSCI、CSSCI、人大复印资料、新华文摘全文收录的学术论文以及检索收录证明;
④本人承担的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项目合同书等证明材料;
⑤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3、职业能力测试
应聘人员需现场进行职业能力测试(心理素质测试)。测试结果不纳入总成绩,但作为是否录取的重要参考依据。
4、体检人选的确定
学校校长办公会对应聘人员考核结果进行综合审定,并按照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当考核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高者优先。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
考察由重庆邮电大学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学习工作实绩、业务能力、职业测试、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应注重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等个人情况,并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认证和在校学习经历审查等多方查实学历(学位)真伪。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严格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以及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和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是否属实等情况,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缺额,其缺额按照体检人选的确定原则做依次递补。公示及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按《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选)聘公示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办〔2010〕9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要求,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考试考核总成绩、、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毕业时间、拟聘单位及岗位等。


九、聘用及待遇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学校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学校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
(二)办理相关手续的最后截止时间以通知为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规定完成相关手续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并提交应聘条件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等,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持上述证书(境外留学人员需加持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报到入职。否则视为不具备应聘条件,取消聘用资格。
(四)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其他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人员档案工资、绩效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重庆市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十、纪律要求
(一)在组织实施考试考核工作过程中,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参与考试命题人员、考官、监督人员、工作人员凡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二)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重庆邮电大学人事处/人才交流中心
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崇文路2号
邮编:400065
E-mail:jszp@cqupt.edu.cn
联系电话:023-62460012
联系人:曾老师、田老师
人事处网站主页:http://rsc.cqupt.edu.cn
学校网站主页:http://www.cqupt.edu.cn
本简章由重庆邮电大学人事处/人才交流中心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一:重庆邮电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和专职辅导员岗位计划表(附后)
附件二:重庆邮电大学引进人才审批表
附件三:重庆邮电大学引进专职辅导员审批表
(微信附件下载不了?!请各位“亲们”动动手指点一下左下角的“阅读原文”,小移贵步至原文链接下载查看。)

附件一:
重庆邮电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和专职辅导员岗位计划表

重庆邮电大学引进人才待遇
除了享受正式入编后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五险两金"外,还享受下列优惠待遇。
一、院士、国家级人才、省部级人才
支持条件和享受待遇与学校面议。
二、具有博士学位的国内知名大学教授或已有突出业绩的副教授;具有博士学位、任职于国内重点科研机构(知名企业)的研究员或相当职务人员;毕业于最新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的大学博士或出站博士后;具备较好的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海内外博士(后):
(1)在Nature/Science正刊或子刊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
(2)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发表本学科被SCI一区检索的期刊论文1篇及以上;
(3)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发表本学科被SCI二区/SSCI/A&HCI检索的期刊论文2篇及以上;
(4)以第一作者在《中国社会科学》、《求是》上发表期刊论文;或发表本学科论文被《新华文摘》长篇转载;或在人民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版上发表3000字以上的理论文章;或在我校认定的人文社科类一级学科权威刊物上发表本学科期刊论文2篇及以上。
1、加入相应的教师团队;提供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类50万元、人文社科类20万元。
2、除按国家基本工资标准和学校绩效工资分配等办法享受工资津贴和福利待遇外,提供人才补贴75万元。
3、提供安家补助费10万元。
4、提供三年租房补贴每月1500元。
5、具备条件的,可申请学校研究生导师。
三、海内外博士(后)。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发表本学科期刊论文被SCI、EI、CSSCI检索(收录)2篇及以上;或排名第一的已授权发明专利2项。年龄不超过35岁。
1、加入相应的教师团队;提供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类30万元、人文社科类10万元。
2、除按国家基本工资标准和学校绩效工资分配等办法享受工资津贴和福利待遇外,提供人才补贴50万元。
3、提供安家补助费10万元。
4、提供三年租房补贴每月1200元。
5、具备条件的,可申请学校研究生导师。


重庆邮电大学2020年博士后招聘简章

一、招聘类别
学校招聘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包括全职博士后研究人员、在职博士后研究人员、师资博士后研究人员和与企业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
1、全职博士后是全职在站工作人员,人事档案关系须调入我校;
2、在职博士后是脱产进站工作人员,经在职单位同意人事档案关系不调入我校;
3、师资博士后是将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与博士后培养有机结合招聘的师资储备人员,人事档案关系须调入我校;
4、企业博士后是校外企业博士后工作站与学校流动站联合招收培养的在工作站全职工作人员。


二、招聘方向与人数


三、招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踏实勤奋,身体健康,具备较强学术科研、团队合作及交流沟通能力;
2、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 年,或近期能顺利完成博士论文答辩,获得博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
3、能够保证在站期间全职全时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4、师资博士后应具备较强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课堂教学能力,同时满足学校当年专任教师招聘计划和条件。重点招聘海内外一流大学和高水平科研机构的优秀博士毕业生。


四、在职待遇
1、全职博士后和师资博士后协议工资不少于25万元/年,按规定申请租住博士后公寓或学校提供1500元/月的住宿补贴。师资博士后另外提供5万元/年的师资博士后津贴,在站期间按月发放;
2、在职博士后协议工资不少于10万元/年,学校提供1000元/月的住宿补贴;
3、学校按16级薪级工资、9级岗位工资和相应绩效工资理论值为基数为全职博士后和师资博士后购买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4、在站期间以我校名义取得的科研成果按学校"一事一议"高层次人才考核激励标准进行奖励。


五、招聘时间
我校全年招聘博士后研究人员,随时接收报名并组织考察遴选,择优录用,额满为止。


六、材料要求
1、《重庆邮电大学博士后审批表》(一式1份);
2、《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审核表》(一式1份);
3、两位专家推荐信,其中一位须为申请人的博士生导师(一式1份);
4、身份证、护照(外籍人员);博士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即将毕业的博士生须出具已通过学位答辩的证明材料;
5、《重庆邮电大学博士后审批表》中填写的代表性成果的旁证材料;即将毕业的博士生还须提交博士毕业论文复印件。


七、联系方式
(一)博士后相关政策咨询:重庆邮电大学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23-62461388
联系邮箱:Postdoc@cqupt.edu.cn
(二)进站事项请咨询各流动站/工作站联系人。
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博士后+本人姓名+学位+毕业学校+所学专业+高校人才网

重庆邮电大学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20年4月8日

附件一:重庆邮电大学博士后审批表
附件二: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审核表
(微信附件下载不了?!请各位“亲们”动动手指点一下左下角的“阅读原文”,小移贵步至原文链接下载查看。)


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即可查看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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